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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分与合

书名:鬼佛爷 作者:西门大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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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分与合

那天半夜,月明星稀。

孤儿院的墙被挖出一个土洞,洞里钻出了三个孩子,他们每人背着一个布口袋,浑身上下都是泥土。

他们用废弃的砖头搭成个炉子,再用捡来的树枝木棍当柴和。

其中一个孩子用小刀削了树枝,再用皮套和绳子做成个木钻头,一推一拉,钻头就高速的旋转。

他们用这种方式取到了火。

一个孩子打开了布袋,拿出了四五个苞米,他说那是他在玉米地偷的。

另一个孩子打开了布袋,拿出了五六个地瓜,他说那是他在食堂里顺的。

还有一个孩子,从袋子里掏出了一只大公鸡,他说这只鸡在天上飞,他用气功打下来的。

三个孩子面面相觑,他们似乎并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只鸡。

一个孩子说道:“要不放了吧,我们谁也不会杀鸡。”

逮鸡的孩子不乐意了,他说:“你们懂个啥,我既然会抓,那我......我就会做。”

另外两个孩子对望一眼,也都是一脸的茫然。

逮鸡的孩子抓着鸡跑掉了,不一会,捧个圆圆的大泥坨子回来了,兴致勃勃的说道:“今天,就让你们尝尝叫花鸡的滋味!”

添了柴,旺了火。

逮鸡的孩子把大泥坨子放进去烤,外面烤着地瓜和苞米。

不一会,玉米和地瓜的香气传到了三个孩子的鼻孔里,他们便开始分着地瓜和苞米吃。

又过了一会,逮鸡的男孩算了算时间,大叫了一声“好了”,用木棍扒拉出大泥坨子,然后敲碎。

只见一只热气腾腾的秃毛大公鸡踩着火星从泥坨子里飞奔而出,三个孩子都瞪大了眼睛。

大公鸡钻进了草垛子中,带着的火星引燃了草垛,三个孩子赶紧拾起树枝去拍火。

几分钟后,火势已经无法控制,又过了几分钟,有人报了警,火警来了,人家才是专业的,三下五除二就灭了火。

三个被烟熏黑得像碳一样的孩子被带到了警局,警察给他们洗了澡,两个孩子洗完了澡光着屁股出来吃零食,另一个孩子洗了很久也没被送出来,最后负责给他洗澡的警官放弃了,垂头丧气的说:完了,有一个糊......糊了......

那几天正赶上中元节,烧纸的不少,警察也就没具体调查着火的真正原因,还把一纸奖状送到了孤儿院。

他们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从“凶狠的斗殴分子”摇身变成了“当代小赖宁”,光荣的成了红星孤儿院人人羡慕的风云人物。

第二天晚上,三个孩子又从那个洞里钻出,他们在火烧过的地上找。

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了那只鸡,这回是彻底熟透了,黑漆漆的像一块鸡型的碳。

他们剥开了外面的碳皮,抠里面的肉吃,肉味很苦,一股子糊味。

但他们仍然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

我想,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夜晚,就像我永远不会忘记在树杈上烤食人肉的另一个夜晚。

那次让我明白了人肉的美味,这此却是让我第一次了解到,拥有两个能和你一起挖洞点火调皮捣蛋的朋友,是一样多么幸福的事。

可又过了几年,这仅有的幸福感也将离我远去。

我们成年了,就要分道扬镳,分别走向各自的生活轨道了。

我和黑子十八岁那年离开了孤儿院。我接受了政府安排的工作,临走时,正赶上第四次人口普查,政府还给我们办理了挂户和身份证。

我看着自己身份证上的“吴棺”两个字,不禁感慨,在这个前途未卜的陌生世界,总算有了一个正式而且合法的身份。

我的计划很简单,准备先妥善的挣点钱,再想法子去找自己的父母。

黑子去了北京,他不大喜欢政府安排的流水线工,他想先看看首都的天安门,再在首都打打零工,最后攒钱做点小买卖,成家立业,娶个媳妇,至于画家歌唱家什么的他早已看开,不抱任何希望,只是偶尔创作点诗,当做一种消遣。

小白的成绩优异,被一个善良的大学教授资助,十五岁就考上了大学,慢慢走向了正路。

黑子和小白都不想寻找自己的父母,他们本就都是被亲生父母遗弃的孩子。

可是我不一样,我是被拐来的孩子,我的爸妈一定还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挂怀,我的爷爷奶奶也许早已带着遗憾死去,我想念我曾经的家,太想了,这种情感,多少年不曾磨灭。

我曾不止一次梦见过这些:门前的小河,红漆的大门,宽敞的小院,茁壮的枣树,成群的鸡鸭,还有一条听话懂事的大黄狗。

我妈长得很美,她的皮肤很白很净,梳着长长的麻花辫子,她的双手很巧,会做很多很多美味的食物,也会做很多漂亮的衣裳。

我爸是个军官,他很少回家,每次回来就会带一大堆好吃的给我,他一看见我就把我抱起来,一个劲的亲,他的硬硬的胡茬子扎人很疼。

我爷爷是个老知识分子,不仅会唱戏,满脑子也都是现成的故事,能讲一千个不重样的。

我奶奶会用剪刀,把一张张彩色的纸剪成任何我喜欢的东西......

我本该拥有一个多姿多彩的童年,玩耍,上学,成年以后再找一个不错的工作,娶一个贤惠的妻子,拥有一个幸福完整的人生。

可是,在我幼小的童年,我能想到的元素却是人贩子,封瘸子,猴娃子,死人,古墓,还有那只被扒了皮的猴子。

有时候想起来,心生悲戚,有时候想起来,倒也蛮刺激的。

如果说五岁之前,我的人生如同饮了一杯新采的蜂蜜,甜到了心里。那在封门沟的两年,就好像灌了一碗浓稠的黄莲,苦到了心头。

如果说在孤儿院,那真挚的友情如同烈酒般辣得过瘾。那步入社会后,那份孤独带给我的却是数不尽的辛酸和眼泪。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庆祝一下,不到二十岁,就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小时后的我总是这么认为,孤儿院从来没有下过本钱帮我们这帮失联的孩子找过父母。

等我长大了才渐渐明白,想在大千世界茫茫人海中,找到自己印象模糊的家,是有多么的艰难。

我十八岁那年,应该是九一年,我别过了黑子和小白,别过了养育我十多年的红星孤儿院。就这么踏上了孤独的回家之旅,遗憾的是,我并不知道家在哪里。

我把打工挣来的钱大部分都用来登报,写信给全国各地的派出所,把自己所有知道的信息留在上面,希望有一天我爸我妈看到了,能够通过上面的信息找到我。

可生活是现实的,又是残酷的,所有的消息都石沉大海。

每天迎接我的除了安排得满满的工作,还有无边无尽的失望。

我每天打好几份工,兢兢业业的干活,吃最便宜的饭菜,睡最硬的板床,一有时间就到报社打听消息。

后来,我倦了,背着一把破吉他到马路边车站口唱歌,说白了,那和要饭的乞丐并没有什么区别。

我闲暇时候独自喝着啤酒,听着郑智化和陈星的歌,泪水一次又一次的模糊了双眼,我开始想念孤儿院的生活,想念黑子和小白。

再后来,我开始自暴自弃,抽烟,酗酒,打麻将,找小姐,钱花没了就去偷,去抢,做起违法的事也不再感到羞愧。

父母的模样在我的脑海里变得模糊,生命中最后的那一丝坚持也渐渐开始动摇。

我不知自己该何去何从,也不再肯消耗经历去思考这些。

我甚至产生了这样的想法,这一辈子就这么稀里糊涂混过去得了。

终于,二十一岁那年,我犯了事,被抓进了班房。

当警察把我按在墙上的时候,我竟然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觉。

因为盗窃和抢劫,我被判了两年。

人生中又是两年的光华白白耗去,我开始后悔,我后悔当初是不是应该和黑子一起去北京,甚至后悔答应杨教授跟着他去盗墓。两年的牢狱生活,也让我思考了很多,也沉淀了许多。最终,我想通了。我想,人生无论怎样走下去,都得有钱,有了钱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才能找到人生的价值。我现在唯一的梦想,就是想让自己变得有钱,有很多很多的钱,最好多到永远也花不完。至于寻找父母这件事,以后有了钱再说吧。

两年后,是1996年,我出狱了。

此时的我,已经败光了自己原本微薄的一切,不太体面的工作,少得可怜的存款,简陋残破的住所,一切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现在的我,站在监狱的门口,孑然一身,了无牵挂,一无所有。

我嘲弄的笑着,低头看着自己洗得发白的劳动服和快要磨光了胶皮的解放鞋,无奈的摇了摇头。

然后,我抬起头,我惊奇的发现自己竟还拥有一样东西。

监狱门口的对面,一个穿着红背心晒得油光锃亮的高大黑人和一个穿着高领帽衫扶着墨镜的翩翩青年。

是黑子和小白。

那一瞬间,我感觉我的眼泪就要夺眶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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