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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郑智画&莫西子诗《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书名:最强音乐系统 作者:破洞短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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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郑智画&莫西子诗《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当陆南得知会堂里后一批去的人其中有一部分竟然是花钱雇的!他的心有些失落,原来那些人有很大原因是因为钱才去的,亏的自己在台上的时候心里还特别欣喜,以为自己真的有了粉丝呢。

“丽姐,你们对新人一开始都是这样吗?”

陆南说完这句后,有些发愣。

丽姐已经注意到陆南脸上的落差,她有些猜出了他的心思。

“陆南啊,想要当明星就要提高曝光度,公司这么做都是为了让你在公众视野中以一个良好的标签出现,至于你说每个新人——”

“他们可没你这么好的福气!像今天的记者与学生,以及过两天的比赛,都是鱼哥为你一个人定制的!新人怎么可能会有这种待遇?”

陆南听着丽姐说的话,他看着镜子里穿着潮流的自己,不免冷笑的乐了乐。

“那鱼哥可真是待我不薄……”

见陆南换好了衣服,丽姐赶快又将陆南拽到旁边的理发房去,将陆南交给了理发师。

“其实吧,在艺人这一块一直是白姐做的,但鱼哥说你前途无限,非要插手给你发了许多福利。”

“白姐?”

躺在软垫上的陆南不解的问道,任由理发师打理自己的脑袋。

“就鱼哥他女人呀!但你以后见了她一定要叫白姐!记住!千万别叫鱼嫂!会要命的!”

“要命?”

陆南笑了笑,想来又是一个泼妇。

“她长什么样?我要认错人了怎么办?”

丽姐听了陆南的话一时不知道怎么描述,只好无所谓的挥手拨去这个话题。

“别想那个,今天你还见不到白姐,等明天下午要去参赛的时候,你来公司,我带你去认识一下。”

“嗯,”

陆南总感觉有些不怎么舒服,他有些疑惑,是不是自己的进度太慢了?拥有这么些明星歌手的嗓音竟然迟迟没能达到自己的目标,又或者真的是太快了?因为,自拥有系统到现在,才不过三天而已。

……

摄影师拍照的时候陆南一直不知道该摆出什么造型,纵然工作人员已经手把手在教了,可他的动作在外人看起来还是很是生硬。

“哎!陆南,自然一点儿,要笑!”

丽姐在一旁急切的指导仿佛给陆南拍照的人是自己。

“这次拍照就是为了让你成为更被人知晓的公众人物!到时候发几个推文,别人一看这么帅的小伙子,再百度一搜陆南,听听你的歌,你就更火了!”

“呵呵。”

陆南轻笑了一下,他没想到这里面的事竟然这么多,原来什么行业都不容易,外表光鲜亮丽里面都不知道脏成什么样了。

这时他想起张爱玲的一句话: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现在看来,这句话很贴切。

陆南拍完了一系列的照片,又被丽姐拉到了录音棚里,说是非要让他用专业设施唱一首歌,这样推文才能更高逼格。

“有没有要求唱什么歌?”

“没要求!你就随便唱就行。”

丽姐站在玻璃门外,给陆南做了个OK的手势。

“既然随便唱……”

陆南心里笑了笑,自己早都想这么做了,老是被人给说是在模仿,虽说这句话说的没错,可心里还是有些不爽。

这次积分充足的缘故……可以大胆试上一试了!

陆南将大拇指与中指放在手掌心的位置,调出了郑智画与莫西子诗的嗓音。

反正嗓音契合器很早就有了,这东西可是能够自动的将买的嗓音与自身嗓音完美配比,达到无比契合的地步。

并且还有持久气息这个技能,虽说等级低可还是有些作用的,那么……唱这首歌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我选《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丽姐听见陆南选了这首歌倒是有些吃惊,她本以为陆南可能会选一些简单易唱的小清新歌曲,谁知道他竟然选了这首有些“狂暴”的歌曲!

与旁边的工作人员略沟通几句之后,操作好机器,陆南站在麦前闭上眼睛听着旋律,迅速的就进入了状态。

……

“不是你,亲手点燃的

那就不能叫做火焰

不是你,亲手摸过的

那就不能叫做宝石

你呀你终于出现了

我们只是打了个照面……”

……

站在玻璃外面的丽姐愣了愣,她没想到陆南的声音从音响里面发出来后像换了一个似的,此刻竟是那么的忧伤,与这首歌合的简直天衣无缝,难不成是因为机器优化声音的缘故?

她乱想的猜测着,继续听了下去。

“这颗心就稀巴烂

整个世界就整个崩溃……”

那一声“稀巴烂”,丽姐感觉陆南没有达到原唱莫西子诗的地步,只不过她觉得陆南仿佛有了自己的一种风格,这一声“烂”,烂的彻底,烂的疯狂,烂的痛心疾首,烂的绝望心碎……

“今生今世要死

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

“死在你手里。”她从陆南口中完全听不到一丝血腥,而仿佛是一种情怀,对爱、对生命、对信仰的一种情怀!

这情怀不同于陆南以往模仿时所散发的,这情怀完全就是他刚刚建立的,自己的!独有的!一个标志般的东西!

看歌词可能会觉得狂暴,甚至血腥,可聆听陆南的演唱,那些就完全变成了直抵人心的旋律,步步紧逼,催人落泪。

……

……

“陆南,你唱的很好,我本来还以为要唱好几遍然后从里面选一首,可没想到你一次就能过。”

丽姐坐在门口的休息区,看着自己对面换了衣服的陆南,虽然他的发型很有型,但身上的气质更多的像是一个风尘仆仆拿着吉他走南闯北的流浪歌手,四海都有他的声音。

“那我先走了。”

陆南站起身来,吁了一口气。

“不喝了这杯咖啡吗?”

“不用了,我还有事。”

他颠着步子,往大门外走去,留下身后拿着杯子的丽姐,看着背影,品了一口咖啡。

出了门,已是晚上七点多了,因为深秋的原因,所以天黑的挺早的。

陆南一直都记挂着姚雪,刚才他又给姚雪打个电话,可竟然没人接,不过过了会儿来了个短信,是姚雪的,匆匆的只有几个字:现在有事,不方便,回去再联系。

陆南心里更烦闷了,他不知道姚雪有什么事竟然不方便到接自己的电话!

……

“司机!去北长门夜市!”

陆南钻进车里刚说完,司机一脚就把油门踩了下去,

车子在一栋栋的楼中间使劲穿梭,玻璃上倒映出的霓虹像是染了一层会变色的漆,浮来浮去,如同流动的彩光。

等到达后,陆南并没有往人多的地方挤,他反而走到一个稍有些偏僻的烤串摊,要了几盘串儿,吃了起来。

“哥哥,你要花吗?”

陆南刚坐下不久,一个约莫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拿着一大把玫瑰花走到自己跟前,叫卖到。

陆南看着那个小女生,有些想起了曾经在酒吧驻唱的自己。

都是生活所迫罢了。

算了,给姚雪还没送过花,那这次就给她买一个!

……

等付了钱,陆南将花拿在手里,闻了一下,蛮香的。

可他忽然被一个声音给吸引了,转头就看了过去。

“小妹妹,你这所有的花我全要了,你看这些钱够不够?”

什么!?全要了!陆南以为自己没听清,又重新注视了过去。

那个声音的归属者是一个女人,齐肩短发,正冲着小女生和蔼的笑着。

尽管坐着,但她的腿看起来还是很长,上身穿着白色外套,在黑夜里也显得尤为亮眼。

陆南此时的位置也只能看见她的侧脸,冷艳,精致,一颦一笑,都是那么从容。

他又收回了目光,人生匆匆,没必要太多的关注别人的生活。

可就在他目光扫过的一刹那,他仿佛看见了远处躲着的两个熟悉的身影!

依稀是那晚捅死自己的两个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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